律师你好,我女儿4岁,在今年9月17号晚9点左右,我老婆带她一起去买手机,去到一家苹果手机专卖店,刚进去我老婆叫服务员拿手机来看,小孩看到店里柜台上面有广告纸很好奇就爬上去拿,那个柜台大约1米5高,长约1米8,宽约50公分,没拿到事情就发生了,整个柜子倒下来,压到胸部,当时压人好像没有用的了,不会哭,全身发紫,抱到当地县医院抢救过来,县医院不敢留院,当晚立即送到市级医院,经检查,心包积液,肺损伤胸积液,肝挫伤,市级医院下了病危通知,第二天又转到省儿童医院治疗,做了心、肺穿刺手术,于9月29号出院,一个月回去复查,结果是:三尖瓣倒流少量(5毫升),脑缺氧后遗症。现在她的主要症状是:傻傻的,记忆力减退,反应迟钝,不吃,不睡,脾气暴躁等。请问:这种责任怎样分摊,造成的后遗症怎样赔偿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