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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应当为那些被告人指定辩护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2-04 11:17)    点击:343

  人民法院应当为那些被告人指定辩护人

  (1)盲、聋、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;

  (2)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;

  (3)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。

  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,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,人民法院应当准许,并记录在案,被告人具有上述(1)(2)(3)规定情形之一,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,有正当理由的,人民法院应当准许,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,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,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,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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